基督徒與人相處的四條原則

在與人相處中,很多基督徒對人際關係的實行原則很模糊,導致常常活在苦惱中。其實只要掌握以下四條原則,就能輕鬆與人相處。

第一條原則:能夠彼此相愛 主耶穌教導我們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,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」(马太福音22:37-39)比如,彼得對主耶穌說:「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」(马太福音18:21)主耶穌說:「我對你說: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」(马太福音18:22)因我們每個人都有軟弱,也有一些缺欠,所以人與人之間相處,若没有爱心,不多加一點包容忍耐,根本無法達到和睦。而有愛心的人就有同情人的心,喜歡幫助別人,更能擔量、饒恕別人。若能建立在神愛的基礎上,就更能與人和睦相處了。 但愛人如己也是有原則的,神不要我們糊塗的愛。我們看到主耶穌對信他、跟隨他的人滿了憐憫慈愛,而對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卻定罪、咒詛。所以,我們要與一切抵擋神的撒但勢力劃清界限,達到愛憎分明。

第二條原則:與人相處要有智慧 馬太福音10章16至17節中主耶穌說:「我差你們去,如同羊進入狼群;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,馴良像鴿子。你們要防備人;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,也要在會堂裡鞭打你們……」從中看到基督徒在實行包容忍耐、愛人如己的過程中,講智慧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條實行原則,因為有些人是抵擋神的敵對勢力,是撒但專門差派來打岔攪擾神工作的,若沒有智慧,一些重要信息被這些人知道了,他們就會攻擊、論斷、定罪,所以對這樣的人就需要有分辨、講智慧。 另外,與人相處有智慧也是為了讓別人得益處。比如,我們看到身量小的弟兄姊妹做了一些不合主心意的事,為了能幫助他,還不對他造成傷害,就需要講一些智慧。所以人與人相處有智慧這個原則也很重要。

第三條原則:能夠正確對待人 主耶穌對我們說:「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,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?你自己眼中有梁木,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?你這假冒為善的人!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,然後才能看得清楚,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。」(马太福音7:3-5)我們要想達到能夠正確地對待別人,就不能把眼睛盯在別人身上,要學會發現對方的長處。如果我們總是盯著對方的缺欠,那我們永遠都達不到與人和睦相處。就如我們與家人相處常常發現家人的缺點,例如不會體貼人、不願意做家務、孩子淘氣不好管等等;在我們與同事朋友接觸時,也常常發現這個同事太自私、那個同事好論斷人等等。所以我們要想與人和睦相處,就得學會體貼別人、公平對待人,如果誰有什麼缺欠,或者做了違背主教導的事,我們應該憑愛心指點幫助;如果別人做了傷害我們的事,我們也要正確對待,要知道自己並不比別人尊貴,自己也有很多缺少,這樣我們就不會一味挑剔別人的問題,而是能發現對方的長處,學習對方的長處,補足自己的短處。

第四條原則:與人相處不講處世哲學,而是建立與神的正常關係 這是最關鍵的一條。在現實生活中,我們常常會用處世哲學來維護與人之間的關係,例如:「逢人只說三分話,話到嘴邊留三分」「看透不說透,還是好朋友」「明哲保身」等等。我們用這些處世哲學維護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神不喜悅的。神要求我們做的是一切根據神的話實行,例如:按著神的要求做誠實人,不說奉承人的話,看到弟兄姊妹的實行法違背了的教導能夠指點出來。一切都建立在主對我們教導的基礎上,這樣實行我們才能與人有正常的關係。

以上這些就是我們基督徒與人相處的四條原則,我們若是常常這樣操練實行,與人相處中的許多難處就會迎刃而解,我們所活出的也必定能夠得到主的稱許,成為主所喜悅的人。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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